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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7月2日 星期三

“共和国卫士”王小伟的下场/王小伟

[黎民按:这是网上的一片文章,是中共刽子手们的罪证,保留存档]


我是陕西省渭南市人。1986年入伍1990年退伍。1989年五月参加平息北京反革命暴乱荣获中央军委颁发的“首都卫士纪念章”、“平息暴乱纪念章”和“戒严三等功军功章”。民政局至今也没有给我安置工作。我失业了,没有了生活来源。

通过对安置政策的学习了解,我得知部分省市早已优先分配的了工作,例如天津市根据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1990年春节退伍工作通知精神,出台了相应的安置意见,对农业义务兵在参加平息北京反革命暴乱任务中荣立三等功以上人员,按照参战人员对待优先分配工作,而陕西省没有。

不知道我的三等功在陕西省少有,还是其他原因?我省没有出台相关的安置政策。因此我也多次反映到有关部门,得到了省委省政府领导和渭南市委梁凤民书记田军市长的高度重视,但至今无结果。因为渭南市民政局的答复是“虽然部分省市有政策,我所反映的情况也属实,但陕西省没有这方面的安置意见,所以不能予以安置”。既然部分省市都能关心和重视象我这样用生命和鲜血捍卫国家政权的共和国卫士,那么我省市为什么就不能?最后陕西省民政厅对我的答复是:

我持有的“平息暴乱纪念章”和“平息暴乱三等功证章”是正常执行公务的纪念章,不能与越南前线对外参战捍卫祖国领土荣立的战功等同。我以为这样的答复实在令人难以理解,那是正常执行公务吗?难道对越参战是捍卫祖国领土,我用生命和鲜血捍卫党政权荣立的三等功为什么不能等同?没有了政权何谈领土?何谈一切?这有什么不同?天津市能按参战人员对待陕西省为什么就是不能呢?

我们是党和政权的捍卫者,当时回到地方得到的是很多不明真相的人们对我们的冷嘲热讽,我们承受了一切。我深深知道我是中国共产党员,一直以来我不深刻怀记我用生命和鲜血捍卫过党的政权,我是共和国卫士,我是功臣。因此20年来,我只要有一碗饭吃,就没有找过政府。可是现在我连基本生活也成了问题!我很茫然,更不能理解平息北京反革命暴乱是正常执行公务,从来不愿给党和政府增添任何麻烦的人,连《劳动法》也不予以保护吗?

20年的公安机关工作合同警,说一句清退就完事了吗?为什么连最基本的三金也不予办理?我渴望政府能在百忙的工作中在政策范围,参照部分省市意见,给我安置。我迫切想要为党工作。我艰难奔波各级政府部门一年多,至今无果。


还活着的“共和国卫士”们:

1989年7月27日,中央军委主席邓小平签署命令,授予首都戒严部队12名官兵以“共和国卫士”荣誉称号。

赵勇明,27集团军司令部侦察处参谋,少校军衔,江苏省南通市人,1957年5月出生,1976年12月入伍,奉命率领侦察分队捣毁天安门广场人民英雄纪念碑下的高自联指挥部,为顺利清理广场创造了条件。

李勃,38集团军112师技术部修理科助理工程师,上尉军衔,北京市人,1961年5月出生,1976年12月入伍,率322号装甲车第一个挺进天安门广场。

王强,38集团军113师炮兵团政治处保卫干部,少尉军衔,多次圆满完成上级下达的侦察任务,并将上百名官兵转移到安全地点。

廖开喜,63集团军188师562团特务连政治指导员,山东省滕州市人,1978年2月入伍,在两次遭到暴徒枪击、身体11处中弹的情况下,保护部队首长和指挥车,坚持战斗到达广场。

张震,63集团军188师562团炮兵营1连司机班班长、代理排长,上士军衔,河南省鹿邑县人,1964年2月出生,1982年入伍,高中文化,在多次遭到暴徒袭击、身体多处中弹、受伤的情况下,坚持开车5个半小时,把汽车和车上37名同志送到指定位置。

安卫平,39集团军司令部参谋,1959年11月生,辽宁沈阳人,多次圆满完成上级下达的侦察任务。

于荣禄,39集团军政治部宣传干事,1967年出生,1989年6月4日凌晨牺牲于赴广场采访途中。

藏立杰,39集团军115师345团3营7连1排2班战士,上等兵军衔,黑龙江省嫩江人,1969年秋出生,1987年11月入伍,初中文化,1989年6月7日10时许牺牲于建国门外大街附近。

沈远田,54集团军162师炮兵团1营教导员,在戒严部队向城区开进途中,多次遭到暴徒袭击,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做党中央决策的宣传员,教育不明真相的群众。

余爱军,54集团军127师379 团3营炮连班长,湖北省襄阳县人,1966年出生,在开进和清理广场过程中,多次遭到暴徒袭击,右眼球被摘除。

周家柱,空降兵15军43旅2营营长,少校军衔,湖北省洪湖县人,1974年12月入伍,在多次遭到暴徒袭击、身体多处受伤的情况下,圆满完成带领该部战士开进天安门广场的任务并参加清场。

游德高,空降兵15军44旅2营4连排长,少尉军衔,在开进天安门广场并参加清场过程中,多次遭到暴徒袭击,造成严重脑震荡后遗症。

1989年9月22日,国务院总理李鹏、中央军委主席邓小平签署命令,授予武警部队3名官兵以“共和国卫士”荣誉称号。

王玉文,武警北京总队1支队卫生队化验员,下士军衔。
王志强,武警北京总队司令部内卫处副处长,少校军衔。
姜超成,武警北京总队5支队8中队中队长,中尉军衔。

1990年2月11日,中央军委主席江泽民签署命令,授予10名官兵以“共和国卫士”荣誉称号。

刘加林,北京卫戍区警卫1师3团9连战士,江苏省大丰县人,1986年10月入伍,在平息暴乱过程中,表现突出,只身在装有武器弹药的大轿车顶上打下4名暴徒,夺回轻机枪、冲锋枪、步枪各1支,在卫戍区部队中立下头功。

王景生,24集团军70师210团1营1连3排排长,少尉军衔,河南省南阳市人,1966年8月16日出生, 1984年9月入伍,1988年7月毕业于石家庄陆军学院,1989年7月4日因劳累过度病逝。

刘阁云,65集团军193师577团2营营长,少校军衔,河北省丰南县人,面对异常复杂的险恶局面,机智灵活,把全团武器弹药安全运抵人民大会堂。

李树存,天津警备区坦克1师装甲步兵团特务连驾驶员,上士军衔,山东省金乡县人,1964年6月出生,1984年11月入伍,初中文化,在先后三次身负重伤情况下,以顽强的意志冲锋陷阵,驾车连闯5道坚固路障,为部队顺利进入天安门广场开辟了通路。

葛明军,北京军区通信团1营2连报务员,中士军衔,河北省黄骅县人,1965年10月出生,1982年10月入伍,在003号指挥车挺进天安门广场过程中保证通信联络畅通,并保护好绝密文件。

杨蓉娅,女,北京军区总医院皮肤科医师,甘肃省兰州市人,1957年秋出生,第三军医大学皮肤科硕士研究生,在异常复杂情况下,为34名受伤战士疗伤,并转移到安全地带。

傅勇,40集团军118师352团炮兵营营长,少校军衔,在多次遭到暴徒袭击情况下,圆满完成带领该部战士抵达指定地点,率先占领东直门立交桥。

种振庆,64集团军190师568团司令部通信股股长,少校军衔,在多次遭到暴徒袭击、身负重伤情况下,带领多名战士突出暴徒包围,并保护好机要文件。

乐立成,20集团军58师172团炮兵营营部卫生员,上等兵军衔,为伤员治疗时被暴徒袭击受重伤。

袁华荣,26集团军138师412团5连连长,上尉军衔,和公安民警成功破获工自联地下印刷厂,抓获多名袭击战士的暴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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