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北京去年在港强推《国安法》后,一直盛传《苹果日报》及香港支联会(香港市民支援爱国民主运动联合会),是北京的头号目标。目前《苹果日报》高层已相继被捕、报社被迫倒闭,支联会成为港警最新目标。多名支联会常委周三(25日)收到港警国安处的信件,要求其两星期内交出资料,并指支联会是“外国代理人”。支联会成立超过30年以来,一直协助中国民运和异见人士,外界忧虑事件会否令他们的安全受威胁。
香港支联会(香港市民支援爱国民主运动联合会)多名常委周三(25日)相继收到港警国安处的信件,表示根据《港区国安法》43条实施细则,要求在两星期内交出资料。消息指,被要求提供资料的,包括邹幸彤、刘慧卿、关尚义,梁锦威、徐汉光、陶君行,还有正在服刑的何俊仁、李卓人等10名支联会常委及相关人士。警方认为有合理理由相信,支联会属“外国代理人”。
据了解,警方要求支联会提交的资料,包括成立以来职员及成员的个人资料、2014年起的会议纪录及收支,以及与其他组织及人士的活动资料,包括中国维权律师关注组、壹传媒集团创办人黎智英及其私人助理Mark Simon。
邹幸彤驳斥“外国代理人”指控:我们是港人自发组织
现场影片可见,警方国安处人员到支联会副主席邹幸彤的办公室,派送国安处信件,其后邹幸彤签收,警方国安处人员未有带走何何物件,逗留约3分钟便离开。
邹幸彤接受本台访问时表示,警方国安处要求他们两周内交出资料,但不便透露属什么资料,稍后将与其他常委商讨如何处理。她批评当局用这种招数,恐吓民间社会。
邹幸彤说:“随便贴一个标签给你就要你交出所有资料,现在贴一个外国代理人的标签。这是非常不公平的指控,完全是假的指控,支联会怎会是外国代理人?我们完全是香港人自发的组织。”
支联会长期支援中国民运人士 交出资料或危及安全
支联会全名为“香港市民支援爱国民主运动联合会”,在1989年六四屠城前成立,支援当时的中国学运。成立超过30年以来,一直关注并协助中国民运和异见人士,包括已故诺贝尔和平奖得主刘晓波、八九民运人士李旺阳、“天安门母亲”、“六四酒案”被捕人士、“709大抓捕”律师,以及“新公民运动发起人”许志永、丁家喜等。
有熟识支联会内部运作的人士向本台透露,支联会多年来与中国民运和异见人士有联系,一旦向港警国安交出财务纪录或个别人士的私人资料,对这类人士的个人安全会构成严重威胁。
政治学者、华人民主书院荣誉校长郑宇硕向本台分析,是次事件也牵涉华人民主书院,以及中国维权律师关注组。他表示,支联会及中国维权律师关注组,过去与海外及中国民运人士有较多联系,牵连甚广。他举例指,中国维权律师关注组经常支援中国民运人士,这些资料会否令他们受打击、拘押、被起诉,绝对令人担心。
郑宇硕说:“香港民主运动也好、海外民主运动也好、中国民主运动也好,一般重要一点的活跃分子都会在监控范围之内,中国有关部门应该颇充分掌握他们的资料。不过现在大规模搜集资料,以后对于拘押他们、起诉他们,或针对海外民运分子,利用种种资料抹黑并打击他们,似乎资讯更多。”
“天安门母亲”张先玲:没有什么可怕 公道自在人心
“天安门母亲”发起人之一张先玲同日接受本台访问,对于支联会被要求交出资料,她表示不知道是什么资料,认为她们与支联会的联系是合法,“没有什么可怕。”她认为即使政权用各种方式迫使一个组织解散,但公道自在人心。
张先玲说:“欠债总是要还,所以说不是取消一个组织或阻止一场聚会,就能够把这个事情磨平,在历史上不留痕迹地说谎。谎言说100年,它也是谎言。如果支联会解散,我并不是感到很震惊,公道自在人心。”
解散之说甚嚣尘上 支联会何去何从?
日前有港媒引述消息报道,指支联会常委通过解散决议,不过副主席邹幸彤后来澄清,现阶段并无计划解散,强调解散权在于“全体成员”。
香港律政司司长郑若骅表示,案件仍在调查中,不适合作任何回应。
港警是次引用了《港区国安法》43条实施细则第5条,当中列明,为防范、制止和惩治危害国家安全行为和活动,警务处长可在保安局局长批准下,向外国政治组织或台湾政治组织或外国的代理人,送达书面通知,规定组织或代理人在指定期限,按指定方式向警务处处长提交指明资料,包括在香港的活动及个人资料、资产、收入、收入来源及开支。
细则列明,若未有按要求向警方提供资料,除非可证明已经尽力或有非可能控制的原因,否则一经定罪,可被判罚款10万元及监禁6个月。
去年中,港警就是引用《港区国安法》43条实施细则,向法庭申请手令搜查《苹果日报》,当时逾百名警员到将军澳《苹果日报》大楼搜查。
自北京去年在港强推《国安法》后,一直盛传敢于批评中共的《苹果日报》,及一直坚持平反六四的香港支联会,是北京的头号目标。目前《苹果日报》高层已相继被捕、报社被迫倒闭,香港多个民间组织也相继解散,一直坚守阵地的支联会,就成为港警下一个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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