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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2月16日 星期三

刘刚 (民运人士) - 维基

 

刘刚(1961年-),吉林省辽源市人,1989年六四事件时是北京高校学生自治联合会的主要人物之一。

刘刚本科毕业于中国科学技术大学,1984年考上北京大学物理系研究生。[1]六四事件后,他被北京市公安局通缉令通辑,位列21人中的第三位。其后,在河北保定火车站被捕。[2]1991年2月6日,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以“颠覆罪”判处其有期判刑6年、剥夺政治权利2年。在狱中,他曾遭受毒打和折磨[2],不过他还是组织了狱中其他政治犯进行绝食等活动,并给各国领袖写公共信以示抗议。[3]

1995年他刑满释放,1996年经香港流亡至美国[2][3]1998年,他获得哥伦比亚大学电脑硕士。其后,他在花旗银行集团工作。[2]

2011年2月,他发现自己的妻子是解放军[4]

维基文库中相关的原始文献:

北京市公安局搜捕“高自联”在逃分子通缉令

http://zh.wikisource.org/wiki/北京市公安局搜捕“高自联”在逃分子通缉令

  1. ^ 刘刚. 六四档案.
  2. ^ 2.0 2.1 2.2 2.3 民运领袖六四叱咤风云 今在何方. 美国之音中文网 [20100430].
  3. ^ 3.0 3.1 六四事件三号通缉犯谈民运历程. 大纪元.
  4. ^ http://www.rfa.org/cantonese/features/kaleidoscope/feature_liu_gang-0209201110372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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