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四事件
6月4日早上,《人民日報》頭版刊登亦一則題為「北京這一夜」的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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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6月4日凌晨五時訊,解放軍報6月4日社論說:自6月3日凌晨開始,首都發生了嚴重的反革命暴亂。
三日二十二時左右,軍事博物館一帶響起槍聲,戒嚴部隊進城,從午夜到凌晨,友誼醫院、阜外醫院、北京市急救中心、鐵路醫院、復興醫院、協和醫院和廣安門醫院等不斷給本報來電話,告知收治人員的傷亡情況。
到截稿為止,戒嚴部隊已突進天安門廣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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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日報》該日在新聞選材上亦曲線表達不滿,其中國際新聞選用南韓
光州事件,以粗黑體寫上:「漢城學生絕食示威,抗議當局屠殺鎮壓。」關於
波蘭局勢的標題為:「警告任何人都不要玩火」,副題為「波領導人指出選舉是和解的偉大嘗試。」關於中東局勢的題目則是:「以軍再次入侵黎南部,用飛機坦克對付平民。」而第四版是社會和體育版則分別報道「法官卻枉法,誣告反被告,某法院院長被判刑四年半」;「四川一服刑罪犯竟當上人大代表。」一條關於殘疾人運動會的報導,標題為:「不能被征服的人」。
[24] 事後《人民日報》總社長
錢李仁和總編輯
譚文瑞都被撤職,編輯
吳學燦因私印人民日报号外被判入獄四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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