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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7月1日 星期三

中国六四真相 - 继续搜捕民运人士

 

继续搜捕民运人士

在北京的局势得到完全控制,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已全部表态以后,中共最高当局开始腾出手来毫不手软地对付民运人士。六月十二日,北京市人民政府和戒严部队指挥部发布第十四号通告。当天,公安部向全国公安系统发出"关于坚决镇压反革命暴乱分子的通告",通缉搜捕民运人士的范围由北京扩展到全国。该通告一共八条:

一,取缔一切煽动和制造社会动乱及反革命暴乱的非法组织。北京市人民政府,戒严部队指挥部通告(第十号)已宣布"北京市高校学生自治联合会"何北京工人自治联合会"为非法组织,责令他们必须自动解散;其成员必须立即停止一切非法活动;这两个非法组织的头头必须立即到所在地区公安机关投案自首,争取宽大处理。对拒不投案自首者,将依法缉拿归案,从严惩处。

全国其他发生动乱和骚乱的城市,凡是煽动、制造动乱、骚乱的非法组织,当地公安机关均应报请人民政府批准,予以明令取缔,责令他们立即解散组织,停止一切非法活动;其头头要在指定的期限内到当地公安机关登记,拒不登记并继续进行活动的,依法从严惩处;对一般成员,除触犯刑律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外,可以不予追究。

二,对包庇、窝藏非法组织头头及暴乱活动首要分子的,当地公安机关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对于在首都反革命暴乱中被抢夺或捡拾到的枪枝、弹药、军用和警用器械、装备,以及非法组织印制的煽动、蛊惑性宣传品,公安机关应予收缴。藏有上述物品的,要立即将所藏物品送交当地公安机关;隐匿不交的,依法从严处理。

四,非法组织成员逃到外地继续进行串联、煽动、制造动乱或其他违法犯罪活动的,当地公安机关一经发现,可立即依法拘捕。

五,聚集冲击党政机关和广播电台、电视台等重要部门,聚集堵塞交通或者破坏交通秩序,致使铁路运输和道路交通中断,制造城市瘫痪的,对其首要分子,必须依法拘捕,从严惩处。

六,各地如发现聚众骚乱事件,公安机关和武警部队要采取坚决果断措施,强制驱散;对参与骚乱、搞打砸抢烧杀的分子及其他刑事犯罪分子,当地公安机关可以当场拘捕。七,人民警察执行职务遇到拒捕、暴乱、袭击、抢夺枪支或其他以暴力破坏社会治安、不听制止的紧急情况,应当依据有关条例、规定使用武器进行自卫和制止犯罪活动。八,广大群众要积极揭发检举反革命暴徒和进行打砸抢烧杀活动的犯罪分子以及其他刑事犯罪分子,支持和协助公安机构及公安干警、武警指战员依法执行公务,共同维护社会秩序。六月十二日,公安部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铁道、交通、民航公安局转发了"北京市公安局搜捕方励之,李淑娴通缉令"

六月十三日,公安部转发了"北京市公安局搜捕、高自联。在逃分子通缉令"。被通缉的共二十一人,依序为:王丹、吾尔开希、刘刚、柴玲、周锋锁、崔伟民、;梁挚墩、王正云、郑旭光、马少方、杨涛、王治新、封从德、王超华、王有才、张志清、张伯笠、李录、张铭、熊伟、熊旗。,

六月十四日,公安部转发了"北京市公安局搜捕、工自联。在逃分子通缉令一。被通缉均有三人,依序为:韩东方,贺力力,刘强。

六月二十四日,公安部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铁道、交通、民航公安局发出搜捕严家其等七人通缉令。被通缉的七人是:严家其、包遵信、陈一咨、万润南、苏晓康、王军涛、远志明。"通缉令"指出:"七人参与了北京反革命暴乱的幕后策划、指挥","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机关,铁道、交通、民航公安机关和公安边防口岸立即部署查缉,严防外逃,一经发现立即拘留,并报告公安部。

在北京,搜捕民运分子的工作由戒严部队、武警部队和北京市公安局共同承担。戒严部队指挥部在六月十日的"统一认识,明辨是非,以实际行动完成戒严任务"报告中称,"为了消除广大指战员对北京市民的怨气和对立情绪,引导大家澄清模糊认识,把极少数暴徒与广大北京市民严格区别开来,端正对人民群众的态度,要求广大指战员把仇恨集中到"小撮歹徒和暴乱分子身上,捣黑窝,惩暴徒,以实际行动完成戒严任务。"正是在这种思想的指导下,凡被戒严部队、武警部队战士抓获的一些人士绝大多数都遭受了皮肉之苦。

据北京市公安局《安情况》二十六、三十一、三十七期提供的材料,截止六月十日,抓获的"反革命暴徒"和动乱分子达四百六十八名,其中八名"因在北京发生反革命暴乱进行打砸抢烧严重刑事犯罪活动"于六月十七日被判处死刑;截止六月二十日,累计抓获"反革命暴徒"和动乱分子达到八百三十一名;截止六月三十日,累计抓获"反革命暴徒"和动乱分子达到一千一百0三名。这些人中,绝大部分被送进拘留所、看守所和临时监狱拘留、羁押。六月二十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出通知"要求各级人民法院及时依法审判进行反革命暴乱和制造社会动乱的反革命分子和严重刑事犯罪分子。"北京市各级法院进一步加快审判节奏,六、七、八、九四个月,北京监狱突然间人满为患。在这些抓获的"反革命分子和严重刑事犯罪分子"中,有"六四"以前已经被捕的鲍彤、何维凌、曹思源,有"六四"后被抓的刘刚、包遵信、陈子明、刘晓波、王丹、王军涛等民运人士。

与北京相同的是,全国性的搜捕活动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迅速展开。根据公安部七月三日《关于全国范围内取缔各种非法组织、缉捕各类刑事犯罪分子的情况报告》并参考上海、辽宁、陕西、四川、湖南等有关省市的报告,截止六月三十日,有些主要省份搜捕活动的情况如下:

上海:一百四十三名非法组织成员到公安机关登记或自首;拘捕二百七十三名各类动乱分子;破获三个反革命集团和二起台湾国民党特务案。上海"高自联"骨干分子、香港居民姚勇战(又名张才)在虹桥机场出境时被抓获。

黑龙江:取缔各种非法组织二十一个;十一名非法组织头头到公安机关登记或自首;抓获各类动乱分子一百七十六名。

吉林:取缔各种非法组织十八个;十五名非法组织头头到公安机关登记或自首;抓获各类动乱分子九十八名。

辽宁:取缔各种非法组织三十四个;十八名非法组织成员到公安机关登记或自首;六名非法组织成员被收审,三名"高自联"骨干在省被抓获;六名省外非法组织成员在辽宁境内抓获;拘捕各类打砸抢动乱分子三百三十八人。其中,已逮捕十二人,拟逮捕二十五人,劳动教养一百─三人,收审一百九十八人。还对近千名有轻微打砸抢行为的人,给予了治安行政处罚;破获一起反革命集团案。

陕西:取缔各种非法组织二十六个;十三名非法组织成员到公安机关登记或自首;拘捕非法组织成员四十一人、各类打砸抢动乱分子二百─三人。破获三起反革命集团案。

山西:取缔各种非法组织九个;十六名非法组织成员到公安机关登记或自首;拘捕各类动乱分子二百一十八名。

内蒙古:拘捕九十八名各类动乱分子和刑事犯罪分子。其中,二十六名为在逃犯,十六名是外地流窜作案犯,五十六名是现行违法犯罪分子;摧毁流窜犯罪团伙五个。

四川:取缔各种非法组织四十八个,五十六名非法组织成员到公安机关登记或自首;拘捕七百八十一名非法组织成员和打砸抢烧各类刑事犯罪分子;摧毁流窜犯罪团伙十六个,破获五起反革命集团案。

湖南:取缔各种非法组织十四个;三十一名非法组织成员到公安机关登记或自首;拘捕各类打砸抢动乱分子五百─六人。还对一千三百二十七名有轻微打砸抢行为的人,给予了治安行政处罚;破获三起反革命集团案。

湖北:取缔各种非法组织三十一个;二十七名非法组织成员到公安机关登记或自首;拘捕二百一十六名非法组织成员和打砸抢烧各类刑事犯罪分子;摧毁流窜犯罪团伙十一个,破获二起反革命集团案。

安徽:取缔各种非法组织九个;依法逮捕、收审制造动乱、搞打砸抢的非法组织头头和动乱骨干分子三十八人。取缔煽动闹事的非法刊物《立交桥》。

江苏:取缔各种非法组织十五个;十八名非法组织成员到公安机关登记或自首;拘捕各类打砸抢动乱分子一百一十三人。

贵州:自五月二十一日至六月二十四日止,共抓获流窜犯罪分子六千O三十五名,摧毁团伙二百二十二个,破获各类刑事案件三千二百一十一起,缴获各种赃款和赃物折款一百六十九万元。

应该说明的是,这里的流窜犯罪分子中绝大多数与"六四"事件没有必然的关联,而各类打砸抢烧人员中也有很多人与"六四"事件无关。而这些本来纯属刑事犯罪的人,因为正好赶上中共当局要严厉打击、及时审判这一时机,本来不该判刑的被判了刑,本来该量刑三年的被判成了五年。即使是同样一件事,由于各地量刑尺度不一,有的进了监狱,有的则相安无事。相对来说,在这次大肆搜捕"反革命动乱分子"的过程中,环境最为宽松的当数广东省、海南省以及广西壮族自治区。

根据六月三十日公安部党组向中共中央的"关于坚决打击反革命。两乱。分子、严重刑事犯罪分子的报告",在"六四"事件后全国性的大搜捕运动中:"全国共取缔各种非法组织五百一十五个";"七百一十八名非法组织头头到各地公安机关登记或自首";"拘捕各类非法组织成员及打砸抢烧分子四千三百八十六名";"破获三十一起反革命集团案";"破获八起台湾国民党特务案"

就是在这样一派白色恐怖之中,全国的广大老百姓出于正义和良知,冒着坐牢杀头的危险,开始掩护、隐藏并用各种方式帮助遭受政府通缉的民运人士。正是在一大批富有正义和良知的、默默无闻的老百姓的帮助下,陈一咨、严家其、万润南、苏晓康、吾尔开希、柴玲、封从德、李录等通过各种方式逃出了虎口。这是人民的力量,这是道义的胜利,这是中华民族最美丽的一道景观,它显示了人民不屈服于强权、暴力和摧残的尊严。让我们永远记住中国民运史上这悲壮的壮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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