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頁

2012年6月12日 星期二

寻找狱友王连举《一个解放军的1989》

  寻找狱友王连举
     蔡铮

    89年6月6号到6月17号,我在北京西城分局拘留所24号呆着,出来后同号子里我唯一见过的是郭小林。九四年我到北京工作时,小林在《作家》杂志当编辑。我问他当时怎么那么超然,他说他压根就知道他没事。我却一直以为他临危不惧,对他佩服得不得了。原来他真的不怕,这让我有些失望。他说同号子的肖振通在青岛工作,带女朋友来看过他。肖叮嘱小林别跟他女友提他们怎么认识的。看来肖也被吓破了胆,那时还没缓过来。他把我看做英雄,曾抖索着抓住我的手,说要是能活着出来,要跟我干。
    让我惦记的是号子里那个军人模样的人,还有那个白痴,但他们没有名字,无从查找。同号里有个烧车的,叫王连举, 在《一个解放军的1989》“政治犯”那节中我是这样描述他的:
    隔天又进来一个带三角大铁链的。他哈腰齐腹才能走动,这使他走路像个大猩猩。这人精瘦,枣红脸,站直了恐怕不只一米八。一进来大胡子就问:“犯啥进来的?”那人对答如流。
    “烧公车。”
    “几辆?”
    “两辆。”
    “有科吗?”
    “有。”
    “几年?”
    “三年。”
    “干嘛啦?”
    “偷。”
    “哪来的?”
    “沈阳。”
    “成家了?”
    “离了?”
    “干啥的?”
    “没活干。”
    “怎么被逮了?”
    “大早上我去烧车,当兵的就躲在车里。”
    “多大了?”
    “35。”
    “完了。你活到头了。”
    指导员也说:“你到头了。戴上这链子就是要枪毙。”
    大胡子说:“就要砰砰了!”他把右手做成手枪,指著自己的太阳穴,扣动扳机,“啊——”大叫一声,仰倒在地。他的表演很逗,大家都笑,那人也咧嘴笑,露出白牙和乌牙龈。
    一会饭来了,烧军车的两膝并在一起,用两手将窝头固定在膝顶,然后低头去啃。他扭动头,从上,从左,从右,从各个可能的角度多快好省地啃那窝头。他吃时没掉半点渣。他吃得飞快,嚼得响亮,像是参加快吃比赛,眨眼就吃完。大胡子问:“谁还要?”“我!”他抢著叫。大胡子说:“操你大爷,要死的人,撑那么多干嘛!”他咧嘴笑笑。大胡子递给他一个窝头。他接过来又飞快地啃起来。
    他没法喝汤,他没法把汤碗平放在膝上。我帮他扶著碗。他把嘴埋到汤里,快速喝起来,喝得咕咕发响。
    他叫王连举。王连举是《红灯记》中的叛徒。我们只叫他“烧车的”。
    从北京西城分局出来回部队后,我那小看守的收音机里念到他的名字,他是第一批被北京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的人。北京八九年处死犯人是有数的,最近我google了一下六四北京死刑犯,却怎么也找不着“王连举”这个人。我找到这么一段:
     1989年新华社北京6月17日电:"今天,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判处一批在北京发生的反革命暴乱期间进行打砸抢烧的严重刑事犯罪分子。放火犯林昭荣、陈坚、祖建军、王连禧、王汉武、张文奎,抢劫犯罗红军、流氓犯班会杰等八名罪犯,一审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http://www.minzhuzhongguo.org/Article/sf/200903/20090311080357.shtml
    这个“王连禧”多半就是与我同号子的那个“王连举”! 我可能听错了,或者他发音不清,从那收音机里也只模糊听得,把“王连禧”听成了红灯记里的“王连举”。更奇的是:
     仅仅在"六四"几天后,6月17日8名"罪犯"判处死刑;5天后,6月22日7名"罪犯"被执行枪决。8名"罪犯"中王连禧因是个精神发育迟滞的患者,也就是俗话说的"智力低下",而没有被枪决。但"死罪饶过,活罪不免",王连禧被改判为"无期徒刑",在狱中王连禧渡过了18年。(见徐永海:《未被枪决的六四死刑犯王连禧现住在精神病医院里》)。
    这人还活着!
    黄河清“六四底层列传”里也提到这个人。
        王连禧,北京西城环卫工人,1955年生。王于1989年“6•4”后被捕,在一桩“8人纵火焚烧军车”案一审中与其余7人皆判死刑。7人被执行死刑,王在二审时改判无期,原因是发现王患有精神病。王没有与人正常交流的能力,关押期间病情逐渐加剧,开始叫他一声“大禧子”还能答应一声,后来基本不会答应了。王与失去一条腿的“暴徒”某一起负责打扫操场的卫生,独腿骂王欺负王,王没有反应。王进监狱前原住房因建造北京金融街被拆除,管辖街道的片警和司法民政部门领导皆承诺负责他出狱后的生活。王在北京二监服刑18年后于2007年7月出狱,住在金融街司法所的沙发上3个月,后分给他一小间平房居住。2008年奥运前夕,王遭清除而关进了精神病院。奥运过后,王原住小房被领导安排了他人居住。王连禧现仍被关在北京精神病院。
    我呆的是西城分局拘留所,他是西城环卫工人,被抓当然进西城分局。
    我清楚记得他说他是35岁。这里说王连禧55年生,八九年正好虚岁35。
    他对我们说他是烧公车,这里说的是烧军车。我可能听错了-- 他口齿不大清;也有可能他以为烧公车罪轻些,对我们说是烧公车;他说他清早去烧车,当兵的就在车里,把他现抓了。当兵的怎会在公车里?应该是军车。早起去烧车,跟环卫工人的工作习惯有关。
    他说他是沈阳的,有科,没活干,还离了婚。网上有个地方说他是在被关后离的婚,这点需要核实。但对狱友傻瓜也不全说实话。他说是沈阳的,有可能指他的祖籍;说有科(也可能真的有科),可能是为了炫耀(在号子里坐过牢的资格老)。
    他免于一死,原来是有精神病。难怪在号子里人说他要枪毙他还傻笑,我还以为他是跟电影里的共产党学的,视死如归,砍头只当风吹帽,当时对他打心里佩服!呆在那里,生死未卜,我早吓得不是自己了!
    王连禧现在如何?徐永海在文章中说:“王连禧目前住在北京西城区平安医院--就在北京市二环路内(市中心区),西直门内中大安胡同(国务院第二招待所后面),交通很方便。每周可探视三次,周二、四、日下午2点到3点”。
    六四期间死得最冤的莫过于烧车的!那是战争。有组织的军队动用坦克装甲车来对付百姓,而没有组织的百姓自发地去抗争,烧些军车,怎么能拿住后就处死呢?两军对阵,我杀你你杀我,战争结束,胜利一方对敌方战士都不过缴枪不杀,决不会追究哪个被俘士兵杀了我们多少人而对其个人论罪处罚。在六四期间那种类战争环境中,个人行动完全不再是个人行动,而是群体行动。怎么能因个人做了什么而对个人用和平时期的通用法律来对其论罪处罚? 但处在中国那种大环境中,那些见义勇为的个人就因此而倒霉!王连禧一个神志有问题的人都不放过,还关他18年!
    真想去看看他,确证一下他是不是我同号的那个戴三角大铁链的好汉。也希望北京的朋友有空带点东西去看看这个侥幸存活下来的“烧车的”。
    2009年6月11日 _(博讯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