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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6月4日 星期二

六四:逮捕行動


逮捕行動

學生運動領導人之一的王丹,攝於2009年6月3日。
在鄧小平發表談話之後,許多城市仍然之後幾天堅持舉辦數個規模較小的抗議行動。許多大學教職人員和於北京目睹軍隊進駐的學生紛紛要求同學重返校園,並各自低調舉辦相關的紀念活動。例如著名的上海交通大學便在黨委書記的監督下舉辦公開的紀念活動,當地學生與群眾紛紛準備花圈以表示感傷。然而隨著政府官員開始查緝學生運動相關成員以後,這類型的紀念活動很快就停止舉辦了。6月12日時,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安部首次發表了《公安部關於堅決鎮壓反革命暴亂制止社會動亂的通告》,並於同一天宣布通緝方勵之李淑嫻兩人,這也也是中國政府首次通緝在六四運動期間作為示威學生與群眾的重要人士[246]。隔天公安部發表了《北京市公安局搜捕「高自聯」在逃分子通緝令》並宣布通緝在學生運動中作為領導人物的21名學生,這包括有王丹吾爾開希劉剛柴玲周鋒鎖翟偉民梁擎墩王正雲鄭旭光馬少方楊濤王治新封從德王超華王有才張志清張伯笠李錄張銘熊煒以及熊焱等人[247][248]。到了6月14日時,公安部另外發表了《北京市公安局搜捕「工自聯」在逃分子通緝令》,正式通緝帶領首都工人自治聯合會活動的韓東方賀力力劉強等人。到了6月24日時,公安部則另外通緝嚴家其包遵信陳一咨萬潤南蘇曉康王軍濤陳子明等當時中國著名的知識份子[249]
6月17日,有8人被控告於示威活動期間趁亂破壞公物並搶劫商家而被法院判處死刑[250]。6月19日時,工人罷工行動領導人韓東方從河北省返回北京市自首,並表示自己認為相關當局誤認而決定主動投案以說明當時發生的事情[251]。而到了6月22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安全部則公開表示整個學生運動除了是由反革命集團領導外,同時在背後也有來自台灣中國國民黨特務給予支援[252]。截至6月30日為止各地陸續逮捕大量相關人士,其中上海市有143人陸續向公安機構自首,另外還有273人遭到逮捕。在黑龍江、吉林與遼寧等中國東北省份逮捕612人,而在陝西、山西、內蒙古、四川、湖南、湖北、安徽、江蘇等省份也陸陸續續拘捕1,979人。而公安部逮捕人數最多的省分則是在貴州省當地,貴州省政府甚至宣稱當地警方逮捕了6,035位在學生運動期間參與破壞活動的群眾。此外根據《紀事》的報導,北京市則是從6月3日到6月30日期間總共有292人前往公安機構自首,這個數目遠高於原本公安部所發布通緝名單上的31人;同時一時間,政府也在事件發生後收繳224枝各式槍械以及37,495多發子彈[253]
雖然這些拘捕人士與六四事件本身並不一定有必然的關係,然而在中國政府與公安機關大規模緝查的情況下使得許多人紛紛被送上法院審理,這也使得法院在處理相關案件的公正性便不斷受到質疑,在這次逮捕審判的過程之中僅有如廣東、海南以及廣西等南部地區審理結果較為寬鬆[249]。其中美國維權網(Chinese Human Rights Defenders)便指出當時各地法庭多是依照中國共產黨的指令進行判決,並且在將他們所謂的「動亂暴亂分子」處決後便自6月10起陸續藉由新聞報導的方式播出。而維權網也指出直到2007年為止,仍然有至少13名北京市民因為六四事件而被關押在監獄中。基本上中國當局對於在北京逮捕的示威工人往往通過簡單的審判便判處入獄服刑,相比之下許多來自較為富裕家庭的幹部子女、大學學生以及知識分子則往往會判處較輕的懲罰。例如在通緝名單之中排名第一名的學生領袖王丹在同年7月於北京被捕之後,經過審判之後法院只對其判處長達4年的有期徒刑。然而許多與六四事件有所聯結的大學學生以及教職人員則被永久烙印著「反革命」的標記,一些學生在其大學學業完成之後始終無法獲得一份正常的工作。最終中國當局一共逮捕或者拘留了數萬多名來自全國各地群眾一些中,中共公安人員紛紛於白天十四處於街上訪查是否有可疑之處,到了晚上便會直接前往嫌疑人住宅進行逮捕捕。許多涉嫌參與示威活動的群眾紛紛被送往拘留所或者勞改營之中,並且禁止嫌疑人與他們的家人見面。中國政府除了時常對這些涉嫌參與示威活動的群眾以酷刑施壓外,並且將這些持有不同意見者安排在與殺人犯或者強姦犯同一個牢房內;同時由於大量的群眾遭到逮捕使得牢房空間不足,甚至沒有足夠的空間讓每個人得以稍微休息或者睡眠[254]
六四事件發生之後,包括美國英國法國等西方國家紛紛表示願意庇護中國當地的不同意見份子。然而也有一些示威活動重要人物在出境時反而遭到中國政府逮捕,例如上海高校學生自治聯合會的重要分子姚勇戰準備前往香港時,便在上海虹橋國際機場的海關處遭到逮捕。不過當時作為英國領土的香港也發起了黃雀行動,多年來成功營救將近300多名參與示威運動的人士[255]。由於救援行動極為敏感,因此由當時擔任香港總督的衛奕信派出副政治顧問柏聖文直接與黃雀行動負責人聯絡,並且將相關的行動列為最高級別的機密事項。行動成員分別將營救對象安排經由深圳蛇口、沙頭角、南澳鎮、惠東、汕尾等地抵達香港,之後再由黃雀行動成員聯絡香港政府和各國外交官員收容。在這過程之中也有許多香港重要人士與民間組織協助進行,包括當時佈署於國際明愛捐出衣服、林鉅成蔡元雲等醫生為示威群眾免費診療、香港電訊供應手機來供行動成員撥打長途電話。而1997年香港即將回歸並交由中國政府管理之際,香港入境事務處另外抽調成員組成特別調查科來負責處理尚未離開香港的示威人士,在所有個案都完成後黃雀行動才正式宣告結束。然而黃雀行動的成員並非每次都成功引渡中國大陸人士前往香港,例如1989年10月參與成員黎沛成和李龍慶在廣東南部湛江準備營救陳子明與王軍濤時被捕,隨後中國政府以陳子明和王軍濤參與在天安門廣場的抗議活動為由送往法院審理;在法院上中國當局指控他們為學生運動背後的「黑手」,兩人則嚴正否認政府對他們的指控,最終在1990年被法院判處13年徒刑[256]
中國當局對於六四事件其領導階層亦抱持著不同的態度,中國政府特別針對在示威活動中表示要發起中國民主運動的王丹、趙常青、吾爾開希、柴玲等人不斷嘗試逮捕並展開起訴。王丹在1989年7月在北京逮捕後在1993年2月時一度獲釋,到了1995年5月時再度入獄服刑,最後於1998年4月19日以「保外就醫」的名義提前獲釋並且隨即流亡到美國[257];在於哈佛大學完成自己的博士學位後則持續進行學術研究,並且還曾於2007年11月在密西根大學公開演講[258]。趙常青則是因為中國政府認為其並非關鍵性角色,因此在監禁6個月之後便將其釋放,然而之後又因為提出中國政治改革的請願而再次遭到關押。吾爾開希則是成功流亡到台灣並組織家庭,並且在中華民國其國營廣播電台上擔任政治評論員一職[259]。柴玲則是在政府大規模逮捕時先是流亡法國再轉到美國尋求政治庇護,現在則是於美國一家高科技公司任職,並且還成立了非營利組織女童之聲(All Girls Allowed)就計劃生育政策上爭取維護中國婦女與兒童的權益[260]。其他人物還有南京大學經濟學學生李錄在六四事件爆發後同樣轉往美國尋求政治庇護,之後於美國成為一名華爾街銀行投資家並且自行成立創業投資公司。而王有才則是在8月19日於溫州逮捕後被法院判處有期徒刑4年,並於1991年11月提前獲得假釋出獄;但是在1998年則因為組建中國民主黨而被判11年徒刑,2004年時則以「保外就醫」的名義流亡美國[2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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